如果說離歌是勿念的命中註定,那麼勿念就是離歌的在劫難逃。
一個是凡間之人,一個是魔界之魔,人和魔,怎麼能在一起?奈何劫數就是劫數,躲不開、逃不掉、捨不得……
“塵緣哥哥,你說離歌會不會有事?會不會啊!”
再次進谷,還未見到離歌,就被匆匆趕來的火狸攔住了。
“不會,離歌不會有事。”
望着眼前這個火紅的小魔靈,我生平第一次說了謊,前世今生的第一次。其實撒謊也未嘗不可,只要火狸能開心,哪怕彈指一揮間。
“真的嗎?塵緣哥哥,你可不要騙我。”
“我爲何要騙你?好了,天色不早了,快回去吧。”
聽到我鄭重其事的保證,火狸先是點了點頭,接着又擡頭看了看一臉平靜的我,這才徹底放下心來。
她一掃臉上的陰霾,朝我開心的笑了笑,轉身跑了。望着前方那個輕快的身影,我只覺自己有種說不出的累。
但凡說不出口的所有,都是無法言明的存在。
如同這種累,就像一個疲乏無力,連腳步都虛浮的行者,卻依舊揹着沉重的行囊不肯丟棄。
是執念吧?若非如此,我怎麼不肯拋下行囊;是擔憂吧?若非如此,我怎麼不肯駐足停下……
執念,擔憂,該是都有才對。
就算只有擔憂,也不僅僅是我一個,還有火狸。那隻紅如烈焰的小狐狸,纔剛滿五百歲。
五百歲,這是所有凡人都無法企及的年齡,然而對於魔界來說,這是乳臭未乾的稚童纔有的年齡。
欺凌弱小,從來沒有界限之分,三界六道,無一例外。
火狸就是因爲弱小無依,所以才被自己的同類欺負,被逼迫着做許多繁重的活計。
那一日,火狸又被恃強凌弱的同類驅使到溪邊挑水。就在她挑完最後一桶水,轉身欲走之際,被一個潛入谷中的道人抓住並打回原形。
修道之人,本該無慾無求才是,孰料他卻心狠手辣,完全就是背道而馳。
火狸聰明又可愛、善良又懂事,別說走出幽冥谷,就連封印之界都沒走近過。所以,她和那個道人素昧平生,更不明白他爲何要抓自己。
其實,道人也不認識她,只不過貪戀榮華富貴,被權勢名利迷了心。
心若迷失,還有什麼做不出來的?於道人而言,火狸一身火紅的皮毛,就是他一世無憂的保證。
那位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貴妃娘娘,不是最喜歡用紅狐皮毛製成的畫筆嗎?除此之外,她還有一個可怕的嗜好。
“臣妾不願用舊筆作畫,會髒了手。”
一句輕描淡寫的理由,一個嬌媚無比的表情,便讓九五至尊的旨意令行天下。聖旨都下了,百官豈會不從?自然各行其是。
一幅畫一支筆,一支筆一條命,最殘酷的始終是人心。
若說朝中大臣善於諂媚討好,那麼庶民百姓也會趨之若鶩。紅塵世間,芸芸衆生,向來不缺背道而馳之人。
“我和你無冤無仇,你爲何要這樣對我?”
被打回原形的火狸,痛苦的蜷着身子,無力地問着道人。
“我們的確無冤無仇,但你的皮毛是貴妃娘娘鍾愛之物,且能幫我換取功名利祿,更能保我一世太平。所以,我必須抓住你,你也不得不死。”
道人說得很慢,也說得很清楚,一字一句,毫無隱瞞。其實像他這種人,若能一門心思潛心修道,日後必定有所作爲。
可悲的是,他最終被自己的執念所害……
“火狸,火狸,你快醒醒,快醒醒啊!”
離歌趕來的時候,火狸已經奄奄一息。
那一刻,當離歌看到總喜歡纏着自己的小魔靈,竟被一個心狠手辣的道人殘害至此時,她體內積蓄已久的怒火徹底爆發。
這把火,憋了足足二百年,早就該燒了。
火狸第一次被同類欺負時,離歌就想替她出氣,要不是火狸硬攔着不讓去,離歌纔不會放過他們。她向來瞧不起那羣魔,那羣只會欺負同類,只敢在魔界張狂的魔。
“你也算是修道之人?我看你連做人都不配……”
話音未落,離歌已經騰空而起,體內的靈力亦是呼之欲出。
隱忍百年的怒火一旦燃燒起來,必將集結而成迅猛的熊熊大火,不管是誰都無法讓其變弱熄滅。
它是生靈自身之力,它是三魂六魄之氣,故而這樣的火,獨存天地之間。
那一日,那一戰,離歌並不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