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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民主與獨裁的論戰

第574章 民主與獨裁的論戰

胡適對吳景超的這一“法則”很不屑,曾在日記中寫道:“蔣、吳兩文“皆主張武力統一,他們都不是有政治作用的,而其效果將有‘教猱升木’之患。故我作文闢之。”

胡適說的這篇文章,是《武力統一論》論,發表在《獨立評論》八十五號上。

主要思想是,中國歷史上不乏“武力統一”的例子,其結局,還是山河破碎。就當時中國而言,問題固然出在那些“失政”的軍閥們,而那些不背西洋教科書卻夢想個人專制的政客黨員是否也應當分擔一些責任?吳景超的法則“未免太拘泥於歷史例證了”,而歷史是“不再來的”,所以一切公式比例,都不能普遍適用。

與此同時,新任天津《益世報》社論主筆錢端升,在《東方雜誌》第三十一卷第一號上的一篇文章《民主政治乎?極權國家乎?》,也引起了胡適的關注。

錢端升(1900年2月25日-1990年1月21日),字壽朋,生於上海,中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社會活動家。他17歲考入清華學校,19歲被選送美國留學,24歲獲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學位。回國後,相繼在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央大學、西南聯合大學等校任教。

新中國成立後,任北京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法學院院長。1952年院系調整,受命籌建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並出任首任院長。1954年參與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起草工作。

他最早也是主張民主的,但由於受到當時世界範圍內專制傾向蔓延的影響,後來對民主的訴求日益淡薄。錢在分析了當時歐洲民主政治之所以衰頹的原因後說:“一切制度是有時代性的。民主政治在五十年前的英國尚爲統治階級所視爲不經的,危險的思想;但到了1900以後,即保守黨亦視爲天經地義了。我們中有些人——我自己即是一個——本是受過民主政治極久的薰陶的,這些人對於反民主政治的各種制度自然看了極不順眼。但如果我們要使中國成爲一個強有力的近代國家,我們恐怕也非改變我們的成見不可。”

胡適承認這是一篇自“論戰”以來“最有條理又懇摯動人的文章”,但又說:“……錢先生的概論部分,我們初看了都覺得很動人,細看了就不能完全叫人心服。他把‘民主政治’的定義下得太狹窄了,所以他不能承認歐洲戰後的民治主義的發展。他又把‘經濟的民族主義’看得太普遍了,故武斷‘不論在哪一個國家’都不免統制經濟,也就不能倖免獨裁的政制了……”

無論蔣廷黻、錢端升,還是吳景超,都是胡適的朋友。儘管政見有所不同,但都是本着“政論無所苟”的原則,來認真討論國事。因爲這關係到“幾千萬或幾萬萬人的幸福與痛苦,一言或可以興邦,一言也可以喪邦”。他們也都是個人品質很好的人,也極有責任心。在他們看來,只有“自己的理智認清了責任而自信負得起這種責任”時,纔可“出之於口,筆之於書”。

就在你來我往的論戰中,胡適去清華大學,見到了蔣廷黻、吳景超、葉公超等人。他們一起到蔣廷黻家中喝茶,錢端升正好也從天津來,大家談的很高興。

蔣廷黻對胡適說:“昨夜翻看《獨立》,覺得我們做的文章至少總可以算是認真想過才做的。只此一點,《獨立》當然是今日國內第一個好雜誌。”

到1934年1月底,由於蔣廷黻正準備出國,這位“獨裁派”的主將離開,這場“論戰”也似乎要進入尾聲了。只是,論戰並沒有真正結束,因爲胡適又寫下《政治統一的途徑》一文,仍是針對蔣廷黻和吳景超的。

文中言道:“……現在可以回到我上次提出的問題:如何能縮短這個割據時期?如何能在這個割據時期做到建國的大事業?換句話說,假如此時沒有用武力統一的希望,我們還有法子建設起一個統一的國家來嗎?我們設想的統一方法,……只是用政治制度來逐漸養成全國的向心力,來逐漸造成一種對國家‘公忠’去替代今日的‘私忠’。”

這裡說的“政治制度”,指的就是“國會”。

胡適認爲“要各省選出的人來統治中央,要各省的人來參加中央的政治,來監督中央,幫助中央統治全國。”

這一“設想”在蔣廷黻看來,未免有點理想化,因爲“人民不要選舉代表;代表也不代表什麼人。代表在議會說的話不過是話而已,……只要政權在軍人手裡……你的國會有一連兵就可解散了。”

胡適抱憾蔣廷黻的這些話是帶有“成見的過慮”,他問道:“一連兵誠然可以解散國會,……然而曹錕要做大總統,他用一連兵就可以包圍國會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賄選呢?……何況有了賄選的國會,也就可以有賄不動的國會,有一連兵解散得的國會,也就可以有十師兵解散不了的國會。”胡適甚至認爲,即便“各省要搗亂,就請到國會裡來大家一塊兒搗亂”,這無論如何,“總比‘機關槍對打’要文明一點”。

1934年年底,《東方雜誌》推出新年“元旦號”徵文,向胡適約稿。題目出得很大——“過去一年之回顧”,胡適只好挑選了一個認爲自己可做的題目,這就是後來發表在《東方雜誌》三十二卷一號上的《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一文。

這篇綜述性的文字記錄了自1933年年底以來這場“論戰”的實況,同時也表明,這是一場未經任何“策劃”的論戰,完全是在當年“國難”這一背景下自覺進行的。

讓胡適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寫下這篇“綜述”文章之後的第九天——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報》上突然發表了一篇題爲《民主政治與獨裁政治》的文章。批評胡適“民主憲法只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適宜於訓練一個缺乏政治經驗的民族”的說法“是不可通的”。

丁文江文中提出:“獨裁政治不可能,民主政治是可能的嗎?……中華民國的人民百分之八十或是七十五以上是不識字的,不識字的人不能行使選舉權的,是大家應當承認的。”並由此得出結論,“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獨裁政治更大”,中國應當“試行新式獨裁”。

丁文江的文章不經意地又掀起“論戰”的第二個回合。

而丁的說法更是讓胡適驚詫不已,他在深感失望的同時,隨即寫了一封長信作答,又附上一短信,語氣有點激動:“你們這班教猱升木的學者們,將來總有一天要回想我的話。那時我也許早已被‘少壯幹部’幹掉了,可是國家必定也已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時你們要懺悔自己的誤國之罪,也來不及了!”

從胡適的書信中,很少見到有這樣的“憤慨”,在更多的時候,他總是“平情順理,清淺流麗”的,讓人如沐春風。然而,這次在討論有關國家制度建設的取向和選擇上,胡適無法容忍如此的後退。丁的文章被轉載在《獨立評論》一百三十三號上,胡適《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一文也在同期。

胡適深感這位老友“對於英美的民主政治實在不是很瞭解,所以他不能瞭解我說的民治是幼稚園政治的話”。

胡適說:“民主政治的好處正在它能使那大多數‘看體育新聞、讀偵探小說’的人每‘逢時逢節’都得到選舉場裡想想一兩分鐘的國家大事。……英美國家知道絕大多數的阿斗是不配干預政治,也不愛干預政治……只要他們‘逢時逢節’來畫個諾,投張票,做個臨時諸葛亮,就行了。這正是幼稚園的政治,這種‘政治經驗’是不難學得的。”

而丁文江對胡適的批評更接近當時許多人的想法,他說:“事實上看來,民主憲政有相當成績的國家,都是政治經驗最豐富的民族。反過來說,政治經驗比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棄了民主政治,採用了獨裁製度。足見民主憲政不是如胡適之先生所說的那樣幼稚的。”

對主張民主的人來說,胡適的“民治幼稚觀”多少讓人有點尷尬,他們更願意接受他的“民主憲政可以逐漸推廣政權”這一理念。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張熙若也認爲“民主政治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爲它“以理服人”,總比過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籌;但他不贊成胡適的“民治幼稚觀”,並指出其中兩大弱點:首先是邏輯上不可通。因爲“升學之後”是高度民治,還是專制與獨裁?若是前者,那時是否還能算是幼稚園?若是後者,難道胡適心目中的民治的用處竟是替專制與獨裁作預備工作?其次,與事實不符。如果國家是現代式的,則不論哪一種政制,所需要的智識的數量都是一樣的。

胡適在一篇“編輯後記”中這樣爲自己辯解,他說“張先生這篇文字實在還不曾搔着癢處。他引他的‘智慧的數量與政制的關係’的議論,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萬專家論,都和我的議論絲毫無關。我說的只是那代議式的民主‘政制’並不需要很高的智識程度,是一種幼稚園政制,只要我們肯進去學,包管拿到幼稚園畢業文憑。”

這一段話足見胡適當時推廣民主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況下,他都認爲民主憲政要比獨裁專制高明得多,因爲“……民主國家有失政時,還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簡單,只消把‘諾’字改做‘NO’字就行了。獨裁國家的阿斗無權可以說一個‘NO’字。”

在胡適眼裡民主憲政是很容易達到的,並不需要極高的政治智慧。他在《再論建國與專制》一文中他提出了一個自認爲“很狂妄的僻簡”即“民主憲政只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適合訓練一個缺乏政治經驗的民族”,是蘊涵着極高的政治智慧的。

但是,這一想法是大多數人無法想象的。西方政治制度最優越處就在於民主上,民主的政治亦是西方國家近千百年才逐漸演變成的一種政治體制,我們如此辛苦的模仿尚不能習得其一二,它怎會是一種簡單低端的政治制度呢?蔣廷黻見到胡適這一意見時當即便表示“簡直是笑話,不值得討論”。

只是,蔣廷黻對這話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胡適並不是說民主政治本身幼稚,而是它並不需要多麼精英的人才既可以達成,胡適還說到“民主政治的好處在於不甚需要出類拔萃的人才;在於可以逐漸推廣政權有伸縮的餘地;在於‘集思廣益’,使許多阿斗把他們平凡常識湊起來也可以勉強對付……總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識的政治。”

在胡適看來,這種常識的政治不但可以使人們以最快的方式融入到國家政治中去,還可以避免冗長的反覆政治訓練,故而胡適在另一篇文章中又一次對民主政治進行了總結,稱它爲“對於人民責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於人情,最容易學也最有效力。

胡適對於民主憲政的理解,歸根結底是要把民主從至高無上的神壇上拉下來,讓民主成爲當時中國觸手可及的東西,用他的話說“民主憲政不是什麼高不可及的理想目標,只不過是一種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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