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晚,顧恆睡了個有生以來最舒適的覺。
第二天早上,他回憶起那嗜骨的滋味,內心滿足又擔憂。
滿足自是不用說,而擔憂……是怕她被他的狂放嚇到。
可當管家送來苒苒留下的信時,所有的情緒都變成了笑話。
她說,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下去?
說根本不喜歡他?只是崇拜與感激!
騙鬼呢!昨天晚上,她分明動了情!
以她的性子,做不出撩撥完他就走的事,所以,定是有人對她說了什麼!
“我不在的這幾天,有誰來過?我母親嗎?”
管家嘆氣,“先生,你就放下吧。”小姐做出那樣的決定,也是爲了他。唉,這麼善良的女孩,卻和先生有緣無份。
“我問你有誰來過?!”
“……是陸微小姐。”
顧恆眉頭一蹙,顯然沒想到這事會和和陸微有關係。
直接找到陸家,開門的也是一愣。
“你這麼快就找來了。”
“我不想說廢話,只問你苒苒在哪?”
陸微移開視線,“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你知不知道,因爲你找她談過話,她受了刺激,然後把她最寶貴的東西留給了我?”
最寶貴的。
對於女性來說,最寶貴的只有那個。
“什、什麼?”陸微不知作何表情,“她還是未成年……”
“你還記得她是個未成年!”往日的紳士風度也不要了,就差點爆粗口:“她到底在哪?!”
從未見過這樣的顧恆,不顧形象、不守禮數。
陸微心裡微酸,“我……真的不知道。她要走,我提供經費,地點由她選擇……”
“她一個人?”
“不是,有保鏢……”話音未落,顧恆的臉色已然變青。
“你真蠢!苒苒一個小女孩,身上還有……我留下的印跡,你能保證那個保鏢沒有異心嗎?!”
“當然能。”越說底氣越不足。因爲是夜裡,她也沒注意到苒苒剛那個過……
顧恆臉色陰沉,“我不想,再見到你。”
陸微一怔,“顧恆!”
“你閉嘴!不要叫我的名字!要是苒苒出了事,我會親自,送你去警局!”
陸微臉色一白,身體不受控制地倒退幾步。
原來,愛情就是,心裡有了一個人,眼便盲了,再也看不到別人的付出、別人的好。
她活了二十幾年,卻還是相信,只要默默關注着那個人,總有一天,她會被丘比特看中,然後愛之神就爲她和他射下一箭。
如今,他親口打破了她的夢,告訴她,你該醒了。
顧恆對陸微的心理活動絲毫不知。他在心裡喊着,早知小丫頭精力好,他就不會只做一次,應該做到讓她下不了牀!
心疼她終是給了她逃跑的機會。
不過,苒苒,你能跑到哪裡去呢?
自信的顧恆,低估了小丫頭的智商。
這追妻路,盡頭怎麼也看不到。
顧恆尋找顧苒苒的第五年。
偶然逛到一條小吃街,看着前方人頭攢動的場景,顧恆疑惑,他幹嘛跑這來?
調轉車頭的那一瞬,日思夜想的身影落入他的視線。
是她!他不會認錯!
顧恆立刻停下車,將要打開車門過去找她時,視線裡又出現一個眉清目秀的男孩。
他看到,那個男孩溫柔地擦去她額頭的汗水。
而她,對他露出了很大的笑容。
她笑起來的樣子,真是漂亮極了。
離開他後,她竟變得如此開朗了。
顧恆假裝感受不到心口的疼痛,任由身體倒向椅座。
那個男孩那麼年輕,他們看起來那麼般配,而他一個快三十的大叔……去湊什麼熱鬧?
她快樂……就好。
真的,她快樂就好。
某個小吃攤上,男孩笑着問:“姐姐,該收攤了嗎?”
“是的。”女孩回答。
“姐姐,那邊有輛車,裡面的人好像在看我們哦!”
女孩看過去,邊說着“怎麼可能”邊愣怔一下……和阿恆的車很像呢。
可阿恆住的地方離這裡好遠好遠的,再說了,他不會逛小吃街的。
除非,他有了愛人,一個吃貨愛人。
愛人哪。
察覺到自己再次走神了,她掩下心底的失落,對身邊的人說:“我們走吧,回去吃飯!”
“今天是你做飯哦!誰讓你打賭輸了的。”
“我記着吶。”
當年她上了陸家的車後,半路上就悄悄開門滾了出去。受傷不嚴重,還遇上了好心的婆婆。
她明白人心險惡。可讓她遠離阿恆,她做不到。於是她失信了,並沒有出國。
保鏢如何覆命她不擔心,因爲陸微不會出手傷人的。
也知道顧恆一直在找她。
但他大概想不到她還在這個市裡吧。
沒關係。
她會永遠愛他,卻不會與他見面。
更不會告訴他,她並不是嚴肅平的女兒。
因爲,她有幸碰到了自己的親生弟弟。
有了真正的名字,心裡還稱自己爲“苒苒”。
母親早逝,父親病重。這就是她被送進孤兒院的原因。
父親也走了,留下她和弟弟相依爲命。
她也漸漸開朗起來,能和外人正常交流。
她決定守着弟弟,看他順利畢業、找到工作、娶妻生子。然後她帶着那份愛,獨自活下去。
阿恆,他值得更好的人,而非無父無母的她。
後記:
某一天,顧恆整理了父親的遺物,裡面的一本日記上竟然寫着嚴肅平老家的所在地。
他心念一動,鬼使神差地找了過去。
簡樸的農家院子。
苒苒,現在會在這裡嗎?
院子裡走出來一個姑娘。
顧恆仔細看着來人,等完全看清後,他頓時失去了言語能力。
“妮妮,你落東西啦!”
“知道了奶奶!”
怎麼、怎麼可能呢。
世界上怎麼可能有如此相像的人呢?
就算有,怎麼就被他遇上了呢?
當初,嚴肅平的前妻認出苒苒不是嚴妮了嗎?
不過,即使認出了,她也不會說的吧,畢竟她還想向他要錢呢。
顧恆趴在方向盤上,右手使勁敲打着。
是他的錯。是他忘了做親子簽定。是他對“苒苒就是嚴妮”這事深信不疑。
是他親自弄丟了她。
並且,再也找不回來。
掏出手機,“媽,上次你說的那個喜歡我的姑娘,我想見一見。”
這幾年,母親爲他操了不少心。無數次地說“真應該同意苒苒留在顧家”。真心實意。
若不是母親會提起他的婚姻大事,他的年齡,他都忘了,自己已經三十四了。
他找不到苒苒了,也沒臉再找。
不能不結婚。
但既然對象不是她,那麼無論是誰都無所謂。
他會寵着那個人,會保持身體上的忠貞,卻無法給她愛。
因爲,他最赤誠的心,都給了一個女孩,那就是他的寶貝,顧苒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