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的未來在何方,我只是一個打工者,今天有工作就有飯吃,明天一旦飯碗不在,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又怎麼能帶孩子呢?
從這一點上,我又覺得亮亮是幸運的,他沒有一個像我一樣窮困的母親。
離開父母家,我就給林美美打了電話,說要寄住在她家,林美美二話沒說,就道:“你在哪兒,我來接你。”
我說了個地址,林美美的車很快就開了來,然後把我帶去了酒吧一條街,讓我看到了她準備新開張的酒吧。
名叫午夜玫瑰的酒吧門口,才新裝修的門面,霓虹燈牌閃爍,有玫瑰,也有花體字,看起來還蠻像樣。
一旁的林美美興奮道:“青兒,以後這裡就是我要創業的地方,如果你無處可去,可以來幫我啊。”
“我?”我指着自已問道,“可我什麼都不會。”
“讓你來這裡幫我賣酒,需要會什麼?只要會說話就成,你不是拉保險的嗎?那也是需要嘴皮子說的,你把你拉保險的嘴上功夫,用在推銷酒上,就行了。”
可我怎麼記得,酒吧裡的客人一般都是自已選酒,需要酒水推銷的,好像是小飯館的吧?
但林美美卻沒有聽我的解釋,只是把我帶進了酒吧裡面。
這間酒吧是別人轉給林美美的,以前也是做酒吧生意的,所以裡面只是稍稍做了些改動,添置了些傢俱還有酒具,讓整個酒吧間看起來更有氣氛一些,適合喜歡浪漫喝酒聊天的人們來這裡喝酒休息。
但對我這樣一直是家庭婦女的人來說,酒吧其實是個禁地,根本就不會來。
林美美把我帶到這裡來,是因爲我說無處可去,她就把酒吧裡給員工住的房間整理出來讓我暫時借住。
“爲什麼不讓我去你家住?你一直是一個人的。”我對林美美的安排有些不滿。
“不讓你去我那兒是爲你好,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一向不可能是自已一個人的嘛。”林美美衝我擠眉弄眼,然後我就明白了,她不是一個人住,那麼她那裡自然是有男人了。
每個人生活的方式不同,即使我和周雲離了婚,我恐怕也不會像林美美那樣,隨意和男人們同居或者上牀,但她的生活,我無權干涉。
沒過幾天,我就把離婚訴狀遞到了法院,很快便受理了,不管周雲當初爲什麼不願意離婚,但因爲法院的傳票,他還是隻能應訴,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並不複雜,因爲新婚姻法的規定,家裡的房子什麼的,都是周雲出錢買的,我沒有參與任何經濟方面的幫助,所以我無權擁有那套房子,而周雲的其它財產,沒有公示,或者,他根本就是有意要隱瞞,不讓我得到,而我,爲了儘快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幾乎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周雲只是在應訴的時候,一再強調,希望我不要後悔,我後悔什麼呢?我只後悔沒有早點跟他離罷了。
周雲是坐着輪椅去的法院,我很高興他能親自到場,聽到法官宣判我倆離婚的事實,正式生效,因爲孩子不是我親生的,周雲是其生父,所以理所應當的,孩子是撫養權是歸周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