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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書_104 通知的撰寫規範

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書_104 通知的撰寫規範

104 通知的撰寫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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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是指將某種規定、情況、事項告訴有關單位和人員的一種文體。通知的種類較多,大致可分爲指示性通知、批轉性通知、轉發性通知、法規性通知、事項性通知、任免性通知、會議性通知等。

(1)通知的結構及寫法

①標題。完整的標題應由發文單位、內容、文種三部分構成,如“中共××縣委員會關於轉發省思想工作座談會兩個文件的通知”。如通知的範圍較小或內容比較簡單,標題也可省略發文單位,或只寫“通知”二字。

②主送單位。一般將被通知的單位名稱或被通知人的姓名寫在正文第一行(頂格寫)。內容簡單的通知也可在正文後加“此致”,再另起一行頂格寫被通知的單位名稱或人員姓名。

③正文。因通知的類型不同,其正文的寫法也不一樣,一般由導語、主體和結語三部分構成。導語寫通知的原因、目的;主體寫通知的具體事項,結語寫執行的要求。結語常用“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望認真執行”“請準時出席”等語,有的也可只寫“特此通知”。

④署名和日期。在正文的右下方寫明發文單位的名稱和發文日期。重要通知要加蓋公章。

(2)寫通知的要求及注意的問題

①如有附件,應在正文結束後另起一行註明附件的名稱。

②如通知的內容緊急,就要在通知上和信封上標明“緊急通知”“急件”等字樣,以免誤事。

③“批轉”與“轉發”不能搞錯。對下級單位的文件用“批轉”,而對上級單位和平級單位的文件則應用“轉發”或“印發”。

通知的撰寫規範圖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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