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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基本職責_2 國有企業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第二部分 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基本職責_2 國有企業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2 國有企業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1.主持黨委的日常工作,召集黨委會議。

2.代表黨委參與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

3.負責研究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黨建工作重大問題:黨建工作方針和目標、規劃和年度計劃及重大項目、活動計劃等。

4.組織召開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協調黨建工作事務。

5.向行政主要領導通報黨建工作的情況。

6.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與副書記及行政主要領導商量確定提交黨委會討論的人選。

7.貫徹公司黨建工作方針和目標,負責審覈組織、思想、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教育培訓,輿論宣傳,穩定工作,領導和支持羣衆組織等方面的工作計劃,報公司黨委和黨政聯席會議批准後組織實施。

8.貫徹實施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道德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的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高公司的軟實力。

9.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主持召開黨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抓好領導班子建設,促進領導班子團結,發揮黨委帶頭人的作用。

10.負責黨建工作對外的聯絡。

11.黨委副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履行職責,並負責黨委分工的專項工作任務。書記不在時,主持黨委的日常工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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