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庭長翻閱了一陣案卷,向警官和書記官提了幾個問題,得到肯定的答覆以後,便吩咐帶被告上庭。柵欄後面的門頓時開了,走進兩個頭戴大檐帽、手持出鞘軍刀的憲兵。隨後走出被告,一男兩女。男的火紅頭髮、雀斑臉,穿又長又寬的囚衣,走路時把叉開大拇指的兩手貼緊褲縫,不讓他撩起的長袖口滑落下來。他不瞅法官,也不瞅旁聽者,卻仔仔細細瞅他要繞過的長椅。繞過長椅,他規規矩矩地坐到被告席的一端,以便給其他兩人留下位子。他坐罷,就直愣愣地瞧着庭長,像嘟噥什麼似的,雙頰不停地顫動。緊隨那漢子出來的是個年紀不太輕的婆娘,也穿着囚衣,頭上扎一塊囚犯的三角巾,臉色白裡帶灰,眉毛、睫毛都脫落了,眼睛則是紅紅的。這婆娘鎮定自若地向她的座位走去,快到的時候囚衣被什麼掛住了,她小心翼翼地把囚衣摘開,然後不慌不忙地坐下。
進來的第三個被告是瑪絲洛娃。
她一進來,所有男人的目光都轉向她,她那秀臉上水靈靈的烏黑眸子和高高隆起的囚衣裡的豐胸。就連憲兵也不例外,盯着她怎樣走過他身邊,怎樣坐下,只當她坐下以後,方始醒悟到這麼瞧她失了體統,趕緊把目光移到對着他的窗子上。
庭長在等着被告們一一落座,當瑪絲洛娃也坐下了,就告訴書記官說可以開始庭訊。
於是開始了庭上要做的例行公事。點查陪審人員中是否有人缺席,對缺席者宣佈罰款,指定替代的人。在這之後,庭長把幾張摺疊好的小籤放進玻璃缸裡,撩起金絲邊制服袖口,露出毛茸茸的手,像魔法師那樣從中取出一張小籤,打開,出聲讀出來,讀罷整了整衣袖,叫神父帶領陪審員宣誓。
神父是個小老頭兒,有張白裡泛黃的胖臉,穿件紅棕色法衣,胸口懸着金十字架,另在一側別一枚小小的勳章。他慢騰騰地提起法衣下面的短腿,向聖像下的讀經臺走去。
陪審員紛紛站起來,跟在他的後面,也往讀經臺走。
“諸位請在這裡站好。”神父用胖手撫着胸前的十字架,對走近來的陪審員說。
這位神父任聖職已超過四十六年,再過三年,就可以像不久前教區神父那樣慶賀任職五十週年了。自從實行公開審判以來,他就在此服務,先後率領過上萬的人宣誓,他爲他老年時仍能效忠教堂、祖國和家庭而驕傲,他除房子外還積攢了不少於三萬盧布的有息證券。至於他在法庭所建的功勳,就是帶領人們拿着福音書宣誓,而福音書上明明是禁止起誓的,這一點他從來都沒有想到過。他非但不爲此感到不好意思,還非常熱愛他的聖職,因爲可藉此結識許多名流。今天他就有幸認識了那位單從插花太太訴訟案上淨掙一萬盧布的名律師。
等到所有陪審人員都上了臺,神父就側頭套上油膩膩的項巾,然後理正禿腦門上沒多幾根的銀絲,對他們說:
“舉起右手來,手指像我這樣捏到一起。”他說話的調門是用的慢板,聲音蒼老,說時舉起一隻手,把五根有小窩的胖手指頭撮成捏東西的樣子,“現在請跟我念:當着萬能的主,當着他神聖的福音書和他賦予生命的十字架宣誓,在審理本案時……”他讀來一句一頓。正讀的時候,見一個年輕人放下了手,於是提醒道:“把手舉好,不要放下。”接着回到本題,“在審理本案時……”
那個留絡腮鬍子、相貌堂堂的先生,那個中校,那個商人,還有其他幾個人都按神父要求舉
起右手,五指聚攏,一絲不苟,像是爲能這麼做而覺得十分高興。但別的人就大不一樣了,他們的手舉得有氣無力,不是那麼樂意。一些人把誓言故意讀得非常響亮,像是表示:“反正我有話還是照說不誤!”有的人低聲慢氣,不跟上神父的話音。有的人緊緊捏着五指,像怕從手上掉落什麼東西。另一些人把手指收攏,放開,又收攏。大家都覺得不自然,只有小老頭兒神父一人信心十足,自以爲在幹一件有益的事。宣誓完畢,庭長建議陪審員自推一位首席代表。於是陪審人員進入他們的議事室。一進會議室,各人迫不及待地掏出菸捲過癮。有人提議推那位相貌堂堂的先生,大家同意,隨即捻滅或者扔掉未吸完的紙菸,重又回到庭上。當選者向庭長報告他已被選作首席陪審員,在這之後,各各坐回高背靠椅。
一切都進行得有條不紊,一絲不苟。這種莊嚴肅穆的儀式顯然使參與者感到愉快,因爲肯定了他們心裡的想法:他們的確是在嚴肅認真的從事社會公益這樣的大事。這一點,連聶赫留朵夫也感覺到了。
陪審員坐罷,庭長便向他們宣講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他說的時候常常變換自己的姿勢,或用左手支頭,或用右手支頭,或把脊樑貼緊靠背,或把雙手支棱在兩旁的扶手上,或是整整他面前的紙張,玩弄一下削筆刀或者鉛筆。
按庭長的說法,陪審員的權利有:通過庭長向被告提問,使用紙和筆,審查重要物證。義務是:要做到辦事公正,不偏不倚。職責則是:保守庭上秘密,不得外傳,否則將受懲處。
大家都恭恭敬敬地聆聽,連那個商人,雖然發散出一股酒味兒,但也勉強忍住要打的飽嗝,每聽一句話便點一次頭表示贊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