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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加強紀律建設_四、多措並舉,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第三章| 加強紀律建設_四、多措並舉,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四、多措並舉,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第一,強化黨員的紀律意識。黨的紀律是自覺的紀律。紀律意識是否牢固,是黨員幹部能否遵守黨的紀律的先決條件。黨章明確規定,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我們黨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綱領、政治路線,爲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而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廣大黨員、幹部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爲着共同的奮鬥目標和理想信念走到一起來的。這就決定了黨員、幹部的行動是自覺的行動,黨的紀律也是自覺的紀律。身爲黨員、幹部,就要牢固樹立紀律意識,自覺遵守黨的紀律。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充分認識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強化紀律意識,增強遵守黨的紀律的自覺性。黨的各級組織應當開展經常性的理想信念和紀律教育,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遵守紀律的自覺性,使接受紀律約束成爲一種習慣,並把習慣昇華成一種文明素養。要督促黨員、幹部帶頭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補好精神上的“鈣”,講修養、講道德、講廉恥,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慎獨、慎微、慎權、慎友,積小德養大德,不斷增強辨別是非和抵禦誘惑的能力。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認真領會落實習近平同志提出的要求,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切實做到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以優良作風促進紀律自覺。要通過開展經常性的紀律知識講解、案例剖析等形式,促使黨員、幹部學習紀律、知曉紀律、敬畏紀律,堅持一切從黨性原則出發,始終在紀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經受考驗,克己自律,作嚴守黨的紀律的楷模。

第二,制定科學嚴密的紀律,不斷完善黨的紀律體系。黨的紀律之所以具有強大的生命力,關鍵在於我們黨始終根據時代的發展和形勢的需要不斷完善各項紀律規範,關鍵在於制定的紀律能夠得到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自覺遵守。習近平同志強調,“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緊完善,築起最嚴密的籬笆牆”, “要增強紀律觀念,把紀律的外在約束力轉化爲內在的自制力”。

紀律是

否科學嚴密,是紀律能否得到嚴格有效執行的前提。只有制定的紀律科學嚴密,才能使紀律易於執行、便於操作。爲此,在制定紀律時要講究嚴密性、系統性、可操作性。講究嚴密性,就應多作具體規定,少提籠統要求,最大限度減少紀律盲區和漏洞。講究系統性,就應堅持整體規劃、統籌協調,努力做到基本規定與具體實施細則並重、實體性規定與程序性規定並重、約束性規定與激勵性規定並重。講究可操作性,就應緊密聯繫實際,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紀律,細化要求,在界定哪些是禁止的或不允許的同時,明確違反了怎麼辦、需要追究什麼樣的責任,使出臺的紀律便於操作和執行。

黨的紀律是一個動態開放的制度體系,必須在實踐中不斷髮展完善。要處理好連續性與創新性的關係,對歷史上形成的好的紀律規範要繼續執行和完善,對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要抓緊修訂或廢止,對急需出臺的要抓緊研究制定。要處理好必要性與可行性的關係,完善紀律要從實踐需要着眼,從工作要求入手,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實踐探索中堅持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循序漸進,努力形成嚴格、完善的紀律規範。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加強實踐探索和改革創新,逐步形成使領導幹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

第三,發揮領導幹部帶頭遵守和執行紀律的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發揮表率作用,對加強紀律建設至關重要。領導幹部應樹立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紀律面前沒有特權、紀律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帶頭學習紀律、嚴格遵守紀律、自覺維護紀律,在遵守紀律上率先垂範。尤其要嚴守黨的政治紀律,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在貫徹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選擇、搞變通,甚至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門搞成不聽黨的統一指揮、不受黨組織約束和黨員監督的“私人領地”。要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認真執行黨委內部的議事和決策規則,凡是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嚴格按規章紀

律辦事,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以身作則,作出表率。領導幹部要自覺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主動維護黨的紀律,又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擔負起本地區本部門嚴格執行紀律的領導責任,切實增強紀律的執行力,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第四,嚴格執行黨的紀律,使紀律真正成爲帶電的高壓線。紀律能否取得實效,關鍵取決於執行力。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提高紀律執行力的重要性。他指出:“黨的規矩,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遵照執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級黨組織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爲帶電的高壓線。”要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堅決防止反彈。

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必須無條件遵守。習近平同志指出:“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就不執行,不能把紀律作爲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紀律從來都是具有強制性的,不允許搞變通、做選擇。每一名黨員、幹部都應無條件地遵守黨的紀律,即使個人意見正確、工作能力強、地位比較高、資格比較老,都不能作爲不服從紀律的藉口,必須按照黨的紀律行事。不自覺遵守的,必須強制執行。

黨的紀律是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但時間久了,在執行和維護上鬆懈了,一些“高壓線”變成了“低壓線”,有的甚至根本就不帶電。只有敢於對違反紀律的行爲亮劍,使黨的各項紀律都嚴起來,才能形成震懾,使黨員、幹部對紀律心存敬畏和戒懼,不敢越雷池半步。黨的各級組織要按照中央要求,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的政治責任,切實做到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鐵面執紀,堅守責任擔當,敢於動真碰硬,不講情面、不怕得罪人,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反黨紀的行爲,從而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始終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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