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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針對社會治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了全面部署,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爲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我們要適應新形勢,增強風險意識,深化對社會治理規律的認識,以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創新爲動力,以現代科學技術爲引領,以基層基礎建設爲支撐,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我們要確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命運共同體,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第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過程是實現社會善治的過程,政府和社會要各歸其位、各擔其責。一是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要在發揮好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引導社會成員增強主人翁精神,激發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讓大衆的問題由大衆來解決。二是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要善於運用法治思

維構建社會行爲有預期、管理過程公開、責任界定明晰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善於運用法治方式把社會治理難題轉化爲執法司法問題加以解決。三是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實、推崇理性、強調精確、注重細節爲主要特徵的“數據文化”,把精細化、標準化、常態化理念貫穿於社會治理全過程。

第二,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目前,社會矛盾大多屬於利益訴求。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關鍵是要堅持維權和維穩相統一,健全維護羣衆利益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廣大羣衆發自內心的認同和擁護,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基礎。一是健全利益表達機制。暢通羣衆利益表達渠道,是密切黨委和政府同羣衆聯繫、舒緩社會緊張關係的重要舉措。要完善行政複議、仲裁、訴訟等法定訴求表達渠道,全面推行陽光信訪,積極推進網絡參政議政。二是健全利益協調機制。要圍繞涉及羣衆利益的事項,按照協商於民、協商爲民原則,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單位多同羣衆商量,確保各項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爲重大決策前置程序,努力使評估過程成爲傾聽民意、化解民憂、贏得羣衆理解支持的過程,預防和減少因決策不當引發的社會矛盾。三是健全利益保護機制。要樹立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圍繞教育、就業

、醫療、養老、住房等民生問題,辦大事、辦實事,讓羣衆得到實惠、看到希望。發揮好司法救濟功能,依法嚴厲打擊農村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等過程中損害羣衆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爲,確保羣衆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第三,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我們要創新多方參與機制,更好地組織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羣衆參與社會治理,努力實現社會事務社會治理。一是發揮好企事業單位作用。企事業單位不僅承擔着防控安全生產風險的重要責任,而且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在資源、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調動他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爲維護公共安全發揮更大作用。二是發揮好社會組織作用。社會組織是現代社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載體。要推動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確保其成爲黨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發揮好社會組織在引導社會成員參與風險評估、矛盾調解、社區矯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三是發揮好基層自治作用。基層自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基層羣衆實現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辦的重要方式。要完善基層民主決策、民主治理機制,構築起全社會共同治理公共安全的網絡聯繫和信任關係,做到知風化險、規避風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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