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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番外雲麓篇

第126章 番外雲麓篇

我叫雲麓,小時候經常被老師稱爲差生代表,其他人對我的貼的印象無一不是“學渣”、“性格頑劣”、“愛打架”、“丟三落四”這一類包含貶義性的標籤。

而我對此也不以爲意,經常性的轉學我早就已經習慣。

但唯獨那一次轉學,我特別慶幸,因爲我能夠遇見她。

我和她相遇的那一天,原因說來也挺搞笑。

那天我回到家才發現練習本落在學校了,着急忙慌地跑回了學校,可是學校的大門已經被鎖上了。

不過我對此一點也不擔心,因爲我知道學校校門旁邊被草叢掩蓋的牆角有一個洞。這個洞很早之前就是有的,只不過我把它擴大了一點,剛好容得下我爬進學校。

怕別人發現,我又撿了一些磚頭把它嚴絲合縫地堵了起來。

我想要進去就必須把這些磚頭一塊一塊的挪開,正當我好不容易把磚頭挪開,探出一個腦袋的時候,就對上了一雙好奇的眼睛。

那是一個女生,她的眼睛紅紅的,像是剛哭過。不知道怎麼回事,她的臉腫得老高,渾身上下還散發着飯菜餿了的味道。但我顯然並不在意這些,畢竟我身上還有汗臭味呢。

不過被人這樣逮住,還是被一個女生逮住,我有些尷尬,打着哈哈道:“哈嘍!那啥,你往後挪一挪唄,我要鑽進來了!”

女生默默挪開了。

我成功進了學校,同時,我也比較好奇的是,爲什麼這麼晚了,學校還有人?

我下意識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和灰塵,介紹了自己,然後又問她叫什麼名字。

女生看起來有些靦腆膽小,她的聲音小的好像蚊子。

不,我敢肯定,蚊子的聲音都比她大。

她說她叫“秋眠”。

當時的我只覺得這名字真有意思,我聽過春眠不覺曉的春眠和小青蛙冬眠的冬眠,就是沒聽過“秋眠”。

我問她爲什麼這麼晚了還不回家,她卻說着我聽不懂的話。

我意識到現在時間不早了,放棄了和她嘮嗑,趕緊跑到班級去拿練習冊。

後來有一次我在路上的時候,又看見了她,她甚至比上一次更慘,衣服上全是殘羹剩飯,頭髮更是滴滴答答往下漏着湯水。

她被一個戴着眼鏡的男人拉着,憑我的直覺,那個四眼男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人,於是我悄悄跟了上去。

快到那個四眼男家裡的時候,我遇到了我爸爸的兩個朋友,他們是警察。

我問他們在幹什麼,他們猶豫了好一會才告訴我說他們正在蹲一個猥褻兒童的嫌疑犯。

而且嫌疑犯就是那個四眼仔。

本來這些他們不應該跟我講的,但可能是我話太多吧,他們似乎很煩我的詢問,想要打發我走,這纔跟我講的。

目的就是想讓我知道那個嫌疑犯到底有多危險,從而嚇唬我離開這裡。

但我雲麓是誰?我又不是嚇大的!

這麼刺激的事情我又怎麼會放過?

於是,我不但沒有被嚇走,還主動提出自己去當這個誘餌。

爸爸的兩個警察朋友特別嚴肅,甚至帶着一絲懷疑的語氣質疑我:“你確定你行?這太危險了!都是不符合規矩的……”

他們甚至還拉住我,不肯我上前去。

我纔不聽他們嘮嘮叨叨,瞅準機會轉身就跑到那個四眼男的家,十分客氣的敲響了他家的門。

過了好一會兒,那個四眼仔終於出來了,他打開了門,不停地張望着,卻就是不往下看。

當時我感覺自己的身高在他這邊受到了極大的藐視,因此我狠狠地踩了他一腳。

他痛呼了一聲,這才低下頭注意到了我。

他看我的眼神讓我感到十分不爽,就好像一頭餓狼盯上肥肉的那種感覺。

但我卻沒有想那麼多,因爲我的注意力全都在他身後地面上的那一袋用黑色袋子裝好,散落出來的粉色小內褲上面。

那麼小的內褲,很顯然不是他的,因爲他穿不上。

想到了這一點以後,一瞬間,我只覺得寒毛立起,這人也太變態了。

“我看見你屋裡頭的小褲子了,粉色的。”

我故意這麼說,果然他慌張的想要把我趕走,並且關門。

但是很顯然我並不打算給他這個機會,我一隻腳跨進了門,另一隻留在了外面。

他的態度忽然轉變,邀請我到屋裡頭去,我忽然意識到這絕對沒什麼好事,因此我又跟他講我還有兩個朋友,能不能讓他們一起進去坐坐。

那個猥瑣的四眼男答應了。

見目的達到,我只覺得開心極了。

那個眼睛男果然不是什麼好人。

浴室的門被打開來,我看見那個女生被綁在浴缸裡暈了過去,她身上的衣服幾乎都被脫完了,還好我們趕得及時,她並沒有遭到那個四眼男的侵害。

但後來,我再也沒有見過那個女生,我只是時常會想起那雙怯懦憂鬱的眼。

不過緣分就是這麼奇妙。

我在莫名進入一個末世遊戲之後,再次遇見了她。

當她告訴我她叫“邱眠”時,說實話,我還是驚了一下的。

但眼前的這個看起來有點冷漠的女生,和我記憶中的那個膽小怯懦的小孩完全是兩個人。

並且看她的樣子,似乎就像是沒有認識過我。

我忽然又覺得,或許這兩人只是同名同姓罷了。

在末世遊戲裡,我們經歷了很多困難和危險,但她卻從來沒有抱怨,某些時候她甚至冷靜的可怕,一點都沒有少女該有的朝氣。

“你以前到底發生過什麼?”

有一次我半開玩笑般這麼問她,但她只是冷冷的瞥了我一眼,一句話也沒說。

我討了個沒趣,摸摸鼻子,也就不再問了。

直到後來我看過邱眠的幻境,我才知道,原來她以前所經歷的,是那麼的不美好。

我……喜歡她,更心疼她。

因此我更加加倍的對她好。

千辛萬苦,離開遊戲的傳輸通道終於出現了。因爲我的能力被搶,而對面又是一個那麼恐怖的惡魔,我只好堵上自己的命,用盡全力將她送出了遊戲。

當時我已經做好一直留在這個遊戲裡的準備了,但好在天無絕人之路,經過一番波折,我最終還是安然無恙的從末世遊戲裡出來了。

我在末世遊戲裡待了那麼久,回到現實世界時,才發現僅僅只過去了幾個小時。

據新聞報道,這段時間內各地莫名發生了多起死亡事件,我猜測這件事,估計和末世遊戲有關。

經歷過生與死,我才明白生命誠可貴。

我強忍着不去找邱眠,因爲高考快來了。

我想着先提升自己,考上邱眠想要去的大學,等到開學報到那天,給她一個驚喜。

聽人說,驚嚇過後的驚喜會更甜。

剛好那天是她生日,那個小傻瓜絕對以爲我已經死了,要是那天突然出現在她面前的話,她會大吃一驚的吧。

經過我不斷的努力,終於踩着分數線進了邱眠想要去的那所大學。

而在此之後,我開始東奔西走,不停的找機會試圖想讓老爸老媽搬家,搬到邱眠的家附近。

只是我沒想到的是,當我出現在邱眠面前時,她並沒有吃驚,反倒是我吃了很多醋,感覺整個人都在冒着酸氣。

原因還是很令人生氣,主要是有一個人居然在找她要聯繫方式。

對於這種人,邱眠一向都不會多話的。

但我沒想到的是,她居然拿出了手機!

我想不明白,她怎麼會看上那個男的,明明他看上去就是一個渣男樣!

我越想越氣,身體卻是比大腦更快做出了下一步動作。

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就已經將邱眠的手機搶回來了。

那個男的被我一番話給支走了。

但當我轉過頭時,看見邱眠呆愣在原地。

我有些忐忑,因爲在末世遊戲裡是我自作主張,但當時我真的沒有其他的辦法了。

從遊戲裡出來以後我也沒有第一時間告訴她,害得她擔心。

我小心翼翼地問她:“你生氣了?”

她卻一把死死地抱住我,就像是怕我會消失了一般。

她說:“不生氣,我想你了。”

當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忽然有些後悔了。

我應該在出了末世遊戲以後第一時間告訴她,我回來了的。

我和邱眠正式確認了男女朋友的關係,並且還得到了兩方家長的認可,因爲我們都滿18歲成年了,一切都是那麼自然且順利。

但對於邱眠來說她認爲這一切都太快了。

我還清楚得記得那天她跟我講:“喜歡和愛是很簡單的事,但或許是因爲小時候的經歷,我沒有自信能和你相守一生,對於我來說,未知的前方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我總是想規避風險的。”

“我並不希望以後我的孩子和我小時候一樣,顛沛流離。”

她的話,就像一把把尖銳的利劍,狠狠地紮在我的心上,讓我的心一下子疼痛不已,鮮血淋漓。

我想告訴她,大膽一點,她大可不必顧慮這麼多。

我知道我們能夠走到這一步,她其實也是用了很多勇氣的。既然如此,爲什麼不再大膽一點呢?

我堅信我們會有可期的未來,但是她不能一直拘泥於過去。

我並不着急,我願意用一生的時間來等着她。

大學畢業以後,她成了一名傳統美食領域的創作者。

她說她喜歡這份工作,不但能夠將美食傳承下去,而且還能天天給我做好吃的。

她臉上的笑容多了起來。

我很高興,她想清楚了。

後來,我們結了婚。

在婚禮上,她說她這一生最幸運的就是能夠遇見我。

我說我也是。

有些人,僅僅只是相互對視一眼,就確定了一生都認定這個人。

而我,恰好就是這樣的人。

我想每天早上醒來第一眼看見的是她,跟她一起逛超市,和她分享每天開心的事情,生病了的時候,也能夠有她的照料。

我想陪着她一天又一天,守着她一年又一年,等到我們老了,她變成老婆婆,我變成老公公時,我們一起坐在家門口曬太陽。

總的來說就是,我想和她一起去看山海浪漫,人間煙火。

我們之間相互的稱呼依舊是全名,因爲我聽說,愛一個人更喜歡叫她的全名,我覺得這是對的。

某些肉麻的稱呼或許顯得親暱,但並不是適合所有人。她每一次認認真真的喊我全名時,在我聽來,勝過一大段浮誇的情話。

後來的後來,我們擁有了自己的孩子。

我很愛她,也很愛我們的孩子。

孩子們一天一天的長大,我們也漸漸老去。

我們時常談論死這個問題,人都是要死的,我們對這個問題並不覺得有多敏感,還在談論誰先死。

我對她說,要不我先死吧,聽說下面很黑,我先去探探路。

她卻搖搖頭,滿是皺紋的臉上透露着一股偏執,“你說過要保護我一輩子的,你死了,誰來保護我?我先死……”

她此時已經是一個神志不太清的老太婆了,而我也變成了一個糟老頭子,她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說了很多,我的耳背越發嚴重了,很多話都聽不太清楚。

最終,在那個不冷不熱的秋日,她先走了。我遵守承諾,守護了她一輩子。

但我還是怕她在下面等的太久,在她走了的幾天後,我也安詳地走了。

不過在走之前,我特意交代了,讓子孫將我們兩個人的骨灰一起撒進大海里。

她說過她喜歡大海,因爲大海象徵着自由。雖然我不理解,但我尊重她的意願。

如果有來世的話,我還是會選擇和她在一起。

因爲,我喜歡她。

這種喜歡超越了時間。

有人可能會覺得疑惑:喜歡一個人那麼久,難道不會覺得膩嗎?

對此,我想說的是,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很累。有時候的確會膩,但感情需要雙方都花時間精力去維持去保鮮。

想要保持這種新鮮感,是和喜歡的人一起經歷更多新鮮的事,從而發現她更多有趣的另一面。而不是見異思遷,朝三暮四。

以上,就是我和妻子邱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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