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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決策過程現代化_第一節 決策的基本過程

|第四章| 決策過程現代化_第一節 決策的基本過程

決策過程現代化

任何決策都包含了決策者、決策目標羣體、備選方案、決策環境、決策後果等相互關聯的構成要件,這些要件連接起來也就構成了決策的基本過程。理論意義上的決策過程包括:確定決策問題、分析目標權重、擬定備選方案、方案評估選擇、決策執行和效果評估。但實際上,決策的過程很難劃分爲幾個彼此分隔而又相互聯繫的過程,而是前後繼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膠合粘連的一個整體。

現代科學理論認爲,決策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識別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一般分啓動、運行和終結三個步驟,就像下象棋的棋手一樣,分三個步驟:①走法生成器,對所要考慮的連續走法進行選擇;②評價器,決定每一連續走法的優劣程度;③終止法則,決定何時終止搜索、選定走法。爲了使這三個部分形成一個聯動機制,首先必須對棋盤上所有的棋子進行評價、計分,給每個棋子設一個約定值(例如:卒=1分,馬、象=3分……),只有這樣才能計算並判明各種走法的得失權重。其次,必須有一個觸發機制,與終止法則相配套,當一個行爲達到接近最佳狀態的邊界時,立刻反彈回來,轉向進入下一輪決策方案選擇。

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什麼是“最佳步驟”,哪裡是“最佳位置”?

實際上,這與決策者主觀動機和周邊環境密切相關。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決策的真實過程可以分爲問題導向、答案導向、權力博弈型決策。從決策者與決策目標羣體關係來看,決策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決策者、執行者和目標羣體之間,評價解釋、調整修改的過程。

決策最神秘、透明度最低、最缺乏控制的部分是決策過程。決策現代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關鍵,也正是推進決策過程陽光、公開、透明、監督和參與。

本章首先介紹決策的理論過程和實際過程,然後圍繞決策過程法治化,分前、中、後三個階段,討論決策過程中一些重要的制度環節設計。圍繞決策過程公開的問題,討論如何做好宣傳,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在高度時間壓力和信息不確定情況下,決策的過程被簡化,這就是危機決策。很多人認爲,提高危機決策科學性的辦法是加強預案建設。但實際上,有預案的決策談不上是危機決策。提高危機決策科學性的真正辦法,是有效實施危機管理,不斷完善常規的決策體制機制,加大危機授權力度,充分發揮非理性因素,提高危機決策的科學性。

第一節 決策的基本過程

一、決策的理論過程

(一)決策問題的確定與分析

任何決策都是圍繞問題展開的。對問題本身以及周邊環境進行觀察、分析,收集第一手資料,篩選問題,排除非決策問題,對決策問題的主次進行辨別,去粗取精、去僞存真、由表及裡,就可以找到最關鍵、最迫切、最緊要的問題。而對於問題產生的原因、背景以及問題涉及的廣度、深度、走勢等進行分析,既是一種過程更是一種方法,如何運用正確的分析方法是提高決策科學性的關鍵。

(二)確定決策目標及權重

決策除了解決問題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考慮決策結果對公衆和社會的影響,考慮政治、經濟、文化等綜合因素,考慮如何實現公正、公平和公開。目標確定後,決策者必須根據目標要求,進一步確定標準,哪些因素與實現目標相關,在這些因素中哪些更重要,哪些具有優先權。

(三)擬定備選方案

擬定備選方案就是以決策目標爲導向,在全面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運用適當的方法,設計各種可行性方案。一般來講,備選方案應該有多套,不同方案之間應該有一定的互斥性,這樣才便於選擇。任何一個方案的設計,基本上都遵循兩個步驟:一是勾畫輪廓,拋開細節的束縛,從全局出發,多層次、多角度地敞開思路。二是輪廓加工,使之具體化,把所有細節因素都考慮進去使之具備可行性,如果感覺輪廓設計本身不合理,可以推翻輪廓重新開始。

(四)方案評估與選擇

選擇最佳方案的前提是必須對所有擬定方案進行綜合全面的分析。可以從決策過程與目標的相符程度、成本效益、風險性等幾個角度進行分析。在這一階段進行的評估稱爲“預評估”,方案必須基於預評估結果的綜合,而不是單純從某一角度出發進行選擇。完美無缺的方案是沒有的,往往綜合各種因素考慮之後所得出的結果既非預先所料,又非事後評估的“最佳”方案。

(五)決策執行和評估

決策執行作爲一項具體操作活動,必須建立在統一指揮、明確分工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實施標準、嚴格的檢查監督程序。即便如此,決策在最終執行過程中還是會面臨很多問題,這主要是由於決策制定與實施的環境發生了變化、出現了新的情況或者引發了新的問題,而這些都將對決策能否順利實施產生重大影響。爲了解決新出現的情況和問題,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樞協調機構及時、準確地加以引導,化解衝突與矛盾,對原有決策進行修正和完善,把新出現的且事先沒有預料的因素考慮進去,從而保證決策實施的順利進行。

決策執行並非決策過程的終結。決策評估既是上一輪決策過程的重要組成,又是下一輪決策過程的開始,這時候的評估又稱爲“回饋評估”,評估的內容主要是決策執行的效果,即決策執行的實際效果與決策目標之間所發生的偏差。作爲單一決策的最後一個環節,評估所得出的結論將成爲新一輪決策的參考資料。

以上表述的決策過程,是一個理想的模型,實際上,真正在決策過程中,很難分清某一個環節與下一個環節的界線。

二、決策的真實過程

決策的實際過程可以分爲問題導向型和答案導向型兩種。同時,決策的過程又是一個權力博弈的過程,組織中各種利益集團討價還價,相互衝突,最終達成妥協。從決策鏈上一決策到下一決策前後繼起的關係看,決策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決策評價、解釋的過程。

(一)問題導向型決策

多數時候政府決策是由“問題”引發的。例如,2016年3月,山東警方破獲5.7億元非法疫苗案,不僅涉事人員受到刑罰,45家涉案企業被通報追責,而且國務院通過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再比如涉及“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涉及教育公平,“買房難,買房貴”、房地產市場泡沫等問題,國家幾乎每年都會出臺相關政策。如果把每年的政府工作

報告主題進行一個對比,會發現,相當一部分篇幅用於解決類似問題。

問題導向型決策又稱爲消防隊“救火”式決策,通常表現爲非連續、跳躍式的過程——決策行爲的啓動、調整完全取決於“滿意度”的設置點。當“不滿意”狀態出現或達到一定臨界點時,組織便會啓動搜索機制,尋找新的解決方案。當達到“滿意度”的基本要求之後,決策行爲便會暫告中止。有的情況下,“滿意度”的設置是量變到質變積累的結果;而另一些情況下,“滿意度”設置是以某一個時間爲節點—— 一年或兩年,或者行政首長任期屆滿即告行爲終結。

目標註意力偏好是影響決策的深層原因,美國經濟學家詹姆士·馬奇指出,“注意力是一種稀缺資源”。組織的目標和注意力分配往往左右着決策的方向。一段時間內,組織對某一類問題的關注度較高,會加大發現問題的可能性,從而提高在該領域作出決策的概率和效率,而對另一領域關注程度的減少則會降低在該領域作出的決策。時間壓力是影響問題導向決策的又一重要因素。如果時間充裕,決策醞釀的程序通常更加複雜。如果只允許短短的十幾分鍾時間,決策行爲來不及充分醞釀,依賴決策者主觀判斷和直覺的程度會更大。如果決策涉及宏觀問題,醞釀的過程一般很長;如果僅發生短期、局部效應的話,決策時間往往會縮短。

問題導向型決策的優點是有利於迅速地調動人力、物力、財力,解決問題,尤其在應對突發性公共危機事件時,可以暫時擱置其他矛盾,凝聚各方面力量解決關鍵問題。但問題導向型決策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是決策的滯後性和被動性。很多問題的出現其實都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發展過程,由於決策注意力分散,甚至是某些政府部門官僚主義作風,採取放任、不作爲的態度,導致本來可以常規決策的事情,發展演變成爲突發性公共危機,不得不“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其次,容易造成決策成本高昂。集中力量撲滅問題必然會影響正常開展工作的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影響整個社會的協調發展。再次,難以剷除問題的根源。問題導向型決策最大的困惑是如何判斷問題是否解決。如果以淡出公衆關注焦點,政府決策首長任期屆滿爲終結點的話,很多決策會變成虎頭蛇尾的爛尾工程。

(二)答案導向型決策

所謂“答案導向”是指政府部門有意識地採用新技術、新手段或者轉變認識角度、提高認識水平,從而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答案導向型決策”帶有理性設計的色彩,但並非所有答案導向都是理性或者科學的。答案導向型決策往往受體制機制影響較爲明顯。首先,它與制度環境有着密切關係。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制度學派”提出“模仿機制”概念,認爲在一定環境下的組織機構會“盲目地”採取很多措施製造“答案”“,帶着問題”啓動決策行爲。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級部門設立一個機構,下級部門也職能同構,相應地設立一個機構,進而這個機構就會具有自我膨脹職能,製造問題,截留權力。其次,答案導向型決策與組織結構密切相關。同一制度環境下的各級政府部門,基本結構設置往往趨同,進而決策行爲和模式也基本近似。

答案導向型決策與問題導向型決策是相對的。如果說前者是“救火式”,後者則是“未雨綢繆”式。前者可能由某一過程當中的具體問題引發,後者則可能是與該過程毫無關聯的制度、環境因素的產物。前者與組織目標、注意力偏好、時間壓力關係密切,後者則與組織制度、結構、環境等因素關係緊密。

(三)權力博弈型決策

決策是一個對利益進行分配和再分配的過程,因而往往也成爲一個利益團體之間討價還價、相互妥協的過程。改革開放前,中國社會只存在與公有制密切聯繫的兩個階級和一個階層,即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改革開放後,隨着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社會階層分離出了很多新的構成。原有的“兩階級一階層”局面被打破,從工人階級中分化出各級黨政機關幹部、公務員、國有企業管理者階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階層,第二、三產業從事生產服務的工人階層和個體工商戶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等。從農民階級中分化出農業勞動者、農民工、僱工、個體勞動者、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鄉鎮企業管理者階層等。這些新階層不是截然分開,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織,相互作用影響。年輕化、知識化成爲新階層的明顯特徵。同時,新階層也是社會收入的中堅羣體,是一支充滿創造力和參與度的力量。據《瞭望》雜誌報道,我國新社會階層從業人員超過1.5億,約佔總人口的11.5%,掌握着全國半數以上的技術專利,掌握或管理着10萬億左右的資本,直接或間接地貢獻着全國近三分之一的稅收。新階層新利益團體的出現,必然要求政治生活反映其利益訴求,這就是決策民主、程序公開透明。

從“利益”的形式來看,包括個體利益、羣體利益和公共利益。單純的個人利益主張如果不借助公權力,往往容易被其他利益形式所掩蓋,或者在與其他利益的競爭中被忽視。羣體利益如果沒有經過外在整合,也會處於鬆散狀態,基本上沒有話語權和執行力。公共利益是集體內全部(或絕大多數)成員的一致利益,也是絕大多數決策的目標指向。從個人利益、羣體利益到公共利益的整合,是一個十分複雜的過程。由於利益的複雜性以及地域、人口等方面原因的限制,極少出現利益沿着個體、羣體,再到公共或者國家利益流水線式的整合過程,而往往是一個由相互衝突、相互妥協,一方或多方折中佔據主流的過程。

權力博弈在決策過程中最集中的表現爲決策信息的獲取和佔有。信息對於決策具有異乎尋常的重要影響,特定的信息佔有可能意味着特定的利益獲得。在政治領域,政策信息佔有上的差異常常意味着權力的大小;在經濟領域,信息的獨享可能帶來經濟上的利益;而在社會領域,知曉別人所不知的信息也常常是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的標誌。

決策過程中權力博弈又表現爲成本計算。決策中樞成員通過分析自身在利益關係中所處的位置,結合各種外部制約條件,逐步確定在決策博弈中的行爲取向。美國經濟學家羅伊·拉德納(Roy Radner)曾指出:“如果博弈者的目標不是追求最優的報償,而僅僅是滿意水平的報償,那麼採取針鋒相對的策略就是合理的。”這句話暗含的意思是,在權力博弈過程中,人們總是在追求理想的最佳結果,而決策結果的達成,往往是博弈

一方或多方妥協的結果。也就是說,權力博弈最終往往是以犧牲一方或幾方利益達成的方案。實力強大的利益集團有着突出的自我利益的整合、表達和追求能力,通過政治參與,掌控話語權,強調本羣體利益在公共利益中的地位,影響公共利益構成的表面形態。如果沒有有效的制度保障或約束,組織其他成員很有可能會在強勢利益集團的壓力下屈從。有效的約束主要來自於明確的政治制度,如成文的憲法和法律,同時民主、自由的政治文化環境也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規範作用。

通常意義上,組織中個人利益與組織利益之間既不是完全一致,也不是絕對衝突的,而是部分一致、部分矛盾。因此,組織成員之間的決策博弈行爲很少會出現單純的正和、零和或負和局面,而更多地表現爲一種變和博弈形態。總體上看,決策博弈是發生在相同博弈主體間的重複博弈過程,隨着博弈標的的變化,利益團體之間時而合作,時而競爭,也正因爲如此,纔會出現一個長期的平衡博弈關係狀態,纔會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組織結構。

(四)決策評價解釋過程

理論上講,決策過程中信息的蒐集應該是中立的、明確無誤的。但實際上,決策信息的選擇不僅是策略性的,受政治利益支配的,而且在決策過程中常常會出現各種信息不對稱現象。混沌理論 指出,決策過程不僅信息的意義是模糊不清的,而且,由於政府決策目標往往是權力博弈和政治妥協的結果,因而目標也具有不確定性。同時,由於政府部門注意力分配不同,參與決策的模式也是不確定的和變化的。因此,決策的過程並不是一個簡單清晰的過程,而是一個需要通過評價、解釋,不斷調整、改進的過程。從另外一個意義上理解,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決策是一個不斷遊說、動員、說服、協調和平衡各方利益的過程。由於社會成員利益多元化,任何一項決策從進入議程,到選擇方案,再到執行過程,政府部門都必須隨時隨地保持與社會公衆,尤其是決策目標羣體的互動,既獲得公衆的支持,又動員公衆參與決策,確保決策目標最終實現。

這裡,我們不妨把決策的評價與解釋作爲兩個彼此分開,而又前後相繼的行爲來理解:“評價過程”主要針對決策執行的效果進行評估,既包括對決策成本/效益、風險性和社會穩定性的評價,又包括決策執行實際效果與決策目標之間偏差的評價。“解釋過程”主要指政府部門在形成決策目標及擇案規則的過程中,爲保證組織內基本目標指向一致,保證組織外部環境更加有利於決策結果的執行,而對決策問題內容及相關因素進行說明、修正的過程,簡單來說,就是政策宣傳和調整。

並非所有的決策行爲都必須經過決策評價、解釋過程,很多常規性、經驗型的決策往往越過或忽略評價、解釋過程,直接進入擇案、實施環節。但對於一個複雜、完整的決策行爲而言,評價與解釋的過程不僅客觀存在,而且越來越成爲一種形式的保障,形式取代內容的趨勢日益明顯。實際上,決策的評價與解釋是一個整合各種利益團體及社會公衆訴求的過程,更是一個組織爲發展贏得空間和環境的過程。

決策評價過程有以下基本特點:

一是評價標準的相對性。任何評價都需要藉助一定的標準來完成。不同的評價主體會對同一事實採用不同的標準進行評判,進而產生截然相反的評價結果。20世紀30年代爲挽救美國經濟危機實施的羅斯福新政在執行過程中,遭到來自不同的利益集團的指責和批評,如果僅僅從煤鋼托拉斯的利益標準出發,抑制通貨膨脹的緊縮決策無疑是錯誤的,然而,從挽救國家經濟的角度出發,國有化的經濟決策卻是正確的。

二是評價事實的侷限性。決策是一個包含了決策者、決策目標、備選方案、決策環境、決策後果的綜合過程,即便是決策評價標準本身,也存在多重內容,如:決策結果是否與目標偏離,決策成本/效益計算是否合理,決策環境綜合影響等。評價在某一環節的權重加大,就有可能導致不同的評價結果。

三是評價結果的動態性。這裡的動態性是指決策評價隨時間推移的易變性。任何一種社會行爲的評價都是相對的。人類歷史上每一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創舉在當時、當地的環境評價中都備受非議,然而事實證明,如果沒有這些獨創性的研究,社會就不可能進步。這說明人們的世界觀和認知能力處在不斷的發展變化之中。通常,創新者總是自身觀念更新最快的人,而絕大多數社會公衆只是充當新觀念的牴觸者或接受者。

決策的解釋過程有以下基本特點:

一是決策解釋的錨定性。決策解釋往往在受衆中產生一種錨定效應(Anchoring Effect),使受衆不自覺地根據這種“錨定”初始值進行選擇和判斷,這也就是所謂的“暈輪效應”。有人曾做過一組實驗,分別讓兩組學生對同一張畫像的主題作出判斷。對第一組學生的解釋是,這是一幅出自藝術大師筆下的作品;對第二組學生的解釋是,這是一幅普通的自創作品。從兩組學生的反饋意見結果來看,第一組的學生對畫像主題和藝術價值的判斷普遍高於第二組。我們很難簡單地下結論究竟是第一組的意見更能反映事物本質,還是第二組更能反映事物本質,因爲他們都有先入爲主的主觀因素。西方社會政治團體花費高昂成本解釋和遊說,正是爲了引導公衆支持自己的主張。我們講,“三分靠工作,七分靠宣傳”,也是強調政策宣傳在決策過程中的重要性。

二是決策解釋的利益性。與決策評價一樣,決策解釋的過程也因人而異。不同的利益團體往往從各自利益角度出發,對同一信息作出不同的解釋,這一方面表明他們的認知受到其地位、視野的影響,另一方面,也表明不同團體利益指向上的差別。政府決策的過程是一個政治的過程,對不同利益需求要通過溝通協調的方式進行協調。這種協調既可以通過權力分配(投票權重的分配)實現,又可以通過決策解釋實現。誰掌握了在組織內部的話語權,在組織外部爭取輿論的主動權,誰就贏得了組織的決策權。

三是決策解釋的適應性。在權力博弈的過程中,決策結果往往是雙方或多方達成的最終妥協。因而,任何一個決策解釋的內容、方式和推行強度都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不斷調整、修正的。在極個別情況下,後一決策推翻了前一決策,或者決策最終結果與目標發生了嚴重偏離的時候,爲了保持決策效力的連貫性,組織往往需要花費相當大的成本用於解釋。解釋的過程並不是消極的,而是在解釋的同時,不斷地進行着目標修正和調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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