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章 概率之詳解非正文且收費慎入 - 東方圖書-免費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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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章 概率之詳解非正文且收費慎入

216章 概率之詳解非正文且收費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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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章概率之詳解,非正文且收費,慎入

在216章中,於樂通過計算器進行了簡單的計算,得出姚總‘只有十萬分之七的可能不是魚’這樣一個結論。應讀者要求,在此對於樂的具體計算過程進行簡單解釋。

於樂的算法其實很簡單,他使用的是最基本的概率累加,即10次中第一次拿牌,拿到前20強大牌的概率是11%,連續4次拿到前20強牌的概率就是11%^4。其餘6次沒有拿到前20強牌的概率是89%^6。這樣,在10次之中,4次拿到前20強牌,6次沒拿到前20強牌的總體概率就是11%的四次方乘以89%的六次方。大約是十萬分之七。於樂的計算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他的結論實際上是有問題的,因爲於樂對姚總的瞭解幾乎一片空白,他的假設‘姚總只用前20的手牌起5bb’未必準確。所以十萬分之七的結論,其實只能證明‘姚總在前10次中抓到4次強牌的概率接近0。’並不能直接證明姚總就是魚。因爲起注的因素很多,並非只因強牌。

那麼,如果真的有一個人,他上桌後,一共玩了10次牌,翻牌前加註入池4次,那麼,這個玩家是魚的概率有多大?

提到這點,就不得不引入一個叫‘貝葉斯定理’的概念,什麼是貝葉斯定理呢?貝葉斯理論的意義在於,這個世界有很多東西是迷茫而不可知的,但是有了貝葉斯定理,我們可以根據那些可知的,可以統計的數據,推斷未知的領域。

下面,我看看什麼是可知的:

德州的牌場,和股票類似,通常是80%的人輸錢,15%的人持平,只有極少數在盈利,假設5%。(數據未經統計有待商榷,可看做我個人的一種假設)

假設這80%的人的翻牌前加註率在15%。(也就是隻用前15%強的牌加註)

那麼根據這個理論,我們就可以得出,普通牌手,10手牌靠真實牌力,翻牌前加註4次的概率是85%^6 x 15%^4=0.0191%。基本上萬分之二的水平。

但是現實生活中,幾乎所有人都不是純以牌力加註,位置,心情,甚至剛收了一個底池,想針對某人、想均衡打法,都可以成爲加註的理由。針對這些理由,我假設open的概率提高了100倍。這樣也就做到了2%的水平。

另外,我們需要進一步想另一個問題,在總體的德州牌手之中,瘋魚存在的概率有多大?我的經驗是,在較小的局,瘋魚遠遠高於較大的局,但是總體數量始終很少,我們不妨先把‘牌手之中瘋魚率’定義在1%。(同樣未經統計,純估算)

現有參數:正常牌手10次之中4次加註入池之概率2%。瘋魚存在概率1%。

貝葉斯定理公式爲p(a|b)大概就是說,b事件發生的情況下,a發生的可能。

根據以上的論述,b就是10次入池4次,a就是‘是瘋魚’。

瘋魚在牌手中存在的概率:p(a)=1%

open 40%, 可能是瘋魚的概率: p(b|a)=95%(open40%的有多大概率就是瘋魚?我們不能說他某幾次不open40%,他就不是瘋魚了吧?比如說交警查酒駕,吹氣那個,不可能百分百準確。有可能喝了沒查出來,也可能查出來的卻沒喝。我們令這個概率爲95%。)

p(b|ac)=85%^6 x 15%^4=0.0191% ,最後上調到百分之二即2%

也就是說,根據這個推測,按常理來說,open 40%的玩家,大致有32%的概率是條瘋魚。至少在他做這些事的時候,是有32%的概率處於瘋魚狀態。如果把‘正常玩家open40%’的概率下調到0.2%,那麼這個玩家是瘋魚的概率就達到了82%。其實對於這個程式,最重要的是數據的準確,而在本篇之中,最不準確的恰恰就是數據,因爲數據全部來自本人和朋友的討論和估算,存在較大的主觀以及不準確性。

但是,其實我只是希望,這能給大家提供一個判斷陌生牌手是否是瘋兇魚的一個思路。

最後,感謝楊博士對本篇提供的詳細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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