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放我下來時,輕輕地擡了擡手臂。
我想起他的手臂其實不適合做重體力,忙端起來,問:“是不是疼了?”
“沒有。”他用左手捏我的臉,美滋滋地笑着:“心理作用。覺得你又長胖了。”
我環上他的脖頸,壞笑着問:“你不是喜歡胖胖?”
“嗯……”他摟住我,逸出一聲長長的感嘆:“老婆胖證明我有錢,家裡吃得好。”
老婆這兩個字果然甚是美妙,我這輩子還第一次聽,激動地抱住他的臉,拼命地親:“老公!”
他瞟一瞟我:“嗯、哼?”
“老公!”我說:“你剛抱我轉圈圈的樣子好帥!”
“帥就對了!”他自戀地大笑,似乎從未如此爽朗:“帥一輩子了,早習慣了。”
然後我們都沒有說話,就這樣抱着,在爲我們徵婚的辦公廳大門口,人來人往,但無人側目。
我們就像一對普通的愛人,幸福地拿到了結婚證書,他不是那個逃婚者,我也不是那個出軌的人。
沒有犯錯,沒有掙扎,只是兩個孤單的,終於組合在一起,有了一個自己的家庭的——孤兒。
回去之後我倆繼續保持着高度的興奮,無論是看電視還是喝茶都要挨在一起。
手拉着手,忽然我發現他手上還光禿禿的,我不滿,說:“咱們去上街買戒指吧。”
李昂揚起眉,道:“辦手續是我付的錢。”
摳門。
我說:“我有,你別嫌便宜。”
“怎麼會呢!”他立刻興奮地站起來:“走,我請你坐車。”
我倆開車找到一間珠寶行,進去後發現我口袋裡的錢太少,可選的款式一點都不多。
不過李昂完全沒有支援我的意思,我只好安慰自己:上了幾個月班,用來花錢買老公還是很划算的。
最後選了一對鑲着小米尺寸鑽石的戒指,戴上正好。
我挽着手出來,更像夫妻了,我問他:“你喜歡嗎?”
“喜歡。”他樂呵呵地摟住我,不情不願地說:“不過你好摳啊。”
我生氣了:“這是我全部的錢了。”
他揉了揉我的頭,只笑,不說話。
上車後,這傢伙問我:“接下來咱們去哪玩?”
“我還生氣呢!”
他擺弄着車鑰匙,裝無辜:“嗯?”
“嫌我給你買的戒指便宜。”我說:“我生氣了,快來哄哄。”
“傻妞。”他慢悠悠地說:“既然不想去玩,咱們就回家滾牀單去吧!”
“好啊!”我說:“我今天要在上面!”
“哪天沒讓你在上面……”
他咕噥,然後發動了汽車。
我又叫:“我要在後面。”
“你做不到的。”他一手扶着方向盤,一手拽下我的遮陽帽,扣在我的臉上,懶洋洋地說:“我還是我在後面比較實際。”
“真色!”我張着雙手掙扎:“我的臉找不到了。”
他沒說話,握住了我的手。
眼前是一片漆黑,隱隱還有落日的餘暉,他的手那麼暖,摩挲着我的手。此刻,我們都以爲,可以順着這條路一直走下去,走到地老,走到天荒,走完那比夢境還要完美的後半生。
回家之後我倆像兩隻兔子一樣,高高興興地做了每個人都愛做的事,然後躺在牀上看着天花板。
這種美式建築我不喜歡,感覺很草率,我說:“我想咱們以前的家了。”
他轉過臉來,看着我,溫柔地沉默。
“地上有魚缸的那個,每天可以一邊看電視,一邊數小魚。”我也看着他,覺得彼此的目光中,此刻流淌的是一種,有情飲水飽的溫馨。
“魚都運到rb了。”他輕輕地說:“我放掉了水,現在裡面是空的,看起來好像電梯井。”
“但是你跟我一起走了。”
“是啊。”他握住了我的手,目光中竟然有一絲微妙的失神:“我一定沒做錯。你也是。”
“嗯。”我翻身撐到了他身上,捧着他的臉,說:“如果有一天我能恢復我的名字,我們就再去換一個新的結婚證。”
他眯起了眼睛,舒服的表情像一隻可愛的貓咪:“嗯。”
“現在開始努力造個崽子吧。”我說:“我要蜜月寶寶。”
“好。”他忽然翻過了身,結實地壓住了我,食指曲起,輕柔地掛着我的臉頰:“那你得在下面了,概率大點。”
……
這天我倆一整晚都沒睡,靠在一起聊天,興致來了就滾。
就像他對我求婚的那天。
婚內的感覺跟婚外果然不同,我覺得他終於是我的了,我也可以像徐妍一樣驕傲地說,我是李恩恩唯一的正室。懸着的心終於放了下來。
天還沒亮,我就接到了徐妍的電話,她在那端大叫:“我在華盛頓,你倆拿證了沒!”
“已經拿了。”我說:“我倆在新奧爾良。”
“那我去還是你們來?”
李昂在我身旁摟着我,聽到她問,輕輕地說:“咱們去吧,這裡沒什麼好玩的。”
我把決定告訴徐妍,然後掛斷手機。
轉身抱住李昂,把頭靠在他頭上,問:“你會不開心麼?”
“嗯?”
“你堂哥沒有來。”我小心地說:“他是你最後一個親人了吧?”
“他不是。”他凝視着我的眼睛,說:“我還有你。”
我使勁地在他身上蹭:“我是愛人。”
“也要做親人啊。”他按住我,露出一臉苦惱:“要你老公的命啊?”
我便不再磨他,爬起來,問:“恩恩餓了沒?”
“還好。”他坐起身來,“你餓了?”
“我給你做早餐。”我摩拳擦掌:“我做的超好吃。”
“我去吧。”他作勢就要下牀,“早餐又不要什麼技術。”
“我來!我來!”我拖住他,“我媽媽說,以後結了婚,要每天都給老公做飯才行。”
他挑了挑眉,彎起嘴角:“岳母是想把你嫁給上班族?”
“管你是什麼。”我已經跳下了牀,“總之我要給你做飯吃。”
“會老得很快的。”他在我身後笑着喊:“偶爾玩玩就行了。”
我已經跑了出去。
我就像一個少女漫畫的女主角一樣,把煎蛋用西紅柿煎成心型,把米飯和海帶纏成熊貓,把麪包畫上笑臉。
就快弄完時,腰間伸來了一雙手,他的胸口貼在我背上,雖然隔着睡衣,卻還是好暖,心跳的震動重巒疊嶂,他嘀咕,“我老婆穿圍裙的樣子好性感。”
我扭過頭去:“有嗎?”
“有啊。”他咬着我的脖頸,聲音有點含糊:“真空最好了。”
“剛還叫我別鬧你。”
他只是笑,卻不說話,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輕輕地搖啊搖。
這是我第一次動手給李昂做飯,他卻很不滿,嫌棄地說:“有香菜。”
“那是裝飾用的。”我趴在他背上,摟着他的脖子,哄他:“你不用吃,你就看看。”
他可憐兮兮地說:“看到就沒食慾。”
我只好捏起香菜,塞進嘴裡,嚼一嚼,嚥進肚子裡,攤手:“沒了,變走了。”
他瞅瞅我,笑了起來,一邊拿起筷子, 一邊說:“我保證今天不親你。”
我生氣地拍他的肩膀,看着他小心翼翼地夾着熊貓,放進嘴裡,驚訝地擡頭:“蛋炒飯呀。”
“是呀,早晨吃白米飯多奇怪。”
“我說熊貓怎麼是黃色的,還以爲去做了日光浴。”他笑着說。
這麼冷的笑話還是把我給笑暈了,他拉着我坐到他腿上,夾了一隻熊貓給我,我正要咬,他又拿開,認真地說:“頭是我的。”
“你吃屁股。”我繼續咬,未果:“頭是我的。”
“我的。”他夾着那隻熊貓,到處躲,一邊說:“一定是我的。”
我咬了半天也沒有咬到,熊貓本就是米飯做的,被我倆玩散了,米飯粒掉了我倆一身。
我攤手:“都沒了。”
他也放下了筷子,捏着身上的米飯裡,一顆一顆地吃到了嘴裡。
我摟着他的脖子,問:“好吃嗎?”
“好吃啊。”他一邊撿一邊說:“你看我一粒都不捨得扔。”
“我總算有件事比你強了。”我說:“你下的麪條一點都不好吃。”
“我爲人隨和。”他在四處撿飯粒:“嘴也不刁,從小就這樣。”
我撅起嘴巴:“那你親我。”
他立刻側過頭:“不要,你剛吃了香菜。”
“以前你親我的時候,有時候我也吃了。”我說:“你都不嫌棄。”
他道:“那時候還沒到手,現在到手了,就不要講究那麼多了。多虛僞。”
“求求你了……”我一定要讓他親我,“虛僞一下吧。”
他按住我的後腦,使勁地親了一口,但沒有更深入,還是嫌棄我。
我不欺負他了,老老實實地靠進去,看着他一顆一顆地找到那些米飯粒,忽然想起那一盤盤被費子霖吩咐倒掉的菜,便說:“別撿了,你喜歡就天天給你做。”
他沒吭聲,還在撿。
“不要這樣嘛。”我決定賣個萌:“人家會很窩心的。”
他還撿。
我再說:“那我把頭讓給你好了,還有三隻呢。”
“好的。”他立刻不撿了,眼裡冒着得意的光:“就這麼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