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學與宗教的背離
在傳統觀念看來,科學與宗教之間,似乎就是宿敵,二者水火不容。在很多人看來,宗教是精神麻醉,而科學則是造福良藥。實際情況遠非這麼簡單,宗教固然有“迷信”成分的一面,但是畢竟還是有積極的社會作用的;科學固然有進步作用,卻也有消極的社會作用。宗教與科學的對立關係可能被誇大了,從人類生存的樣態來看,二者是不可或缺的,從文明發展的進程來看,二者更是共生的關係。宗教作爲文化的核心內容深深地紮根在各民族文化之中,表現在語言、習俗、哲學、法律和生活各方面。而科學技術作爲人類文化的後起之秀,在理念上、方法論上都與宗教時刻交織在一起,從某種意義上說,科學的萌芽與古代宗教實踐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只不過近代科學的崛起是伴隨着宗教批判並以犧牲宗教利益爲前提罷了。歐洲實驗科學的先驅羅吉爾·培根就是典型一例子,他是13世紀英國唯物主義思想家和偉大的科學家,但他曾是法蘭西斯派僧侶。在當時鍊金術風氣的影響下,他主張用實驗來認識自然,認爲實驗可以解決科學、醫藥、鍊金術和一切事物。認爲只有實驗方法才能獲得真知灼見,他曾在修道院中簡陋的條件下做了一些光、磁鐵等實驗,還研究了包括天象、閃電、鍊金術、火藥、顯微觀察等等。他通過研究光的折射規律,發現了透鏡對人的視力有着重要的矯正作用,他的這項成果促進了眼鏡的誕生。羅吉爾·培根的科學研究活動曾得到教皇克萊門特四世的大力支持,其名著《大著作》就是受教皇之命而作。可見教會與科學並非一開始就是死敵,科學甚至曾經是在教會的庇護
下逐漸成長起來的。
但是科學作爲一種新生事物,與傳統宗教的對立或許是一種歷史性的必然。特別是中世紀以來,源自基督教體系內部的科學與基督教之間就曾經發生過激烈的交鋒。原因有三:
第一,因世界觀和方法論不同,兩者對自然的解釋路徑是完全不同的。宗教是建立在啓示和信仰的基礎上來認識自然的,表現爲崇拜超自然的力量,具有非理性主義的色彩。而科學則崇尚理性,強調觀察和實驗的重要性,不承認任何實驗以外的經驗,不相信理性之外的權威。科學家和神學家都是非常堅持原則的羣體,於是當科學家與神學家在觀察同一對象的時候,難免不會發生激烈的衝突。科學家認爲神學家在不顧事實地主觀臆造,神學家則認爲科學家是無法無天的叛逆者。相信科學則意味着要反對宗教,相信宗教則意味着要反對科學。科學越取得“進步”,就越使人對宗教產生了懷疑。
第二,教會自身有一些淺見,爲了維護自己的意識形態地位,竟錯誤地在《聖經》之外去尋找教義,盲目擴大教義範圍,必然引起爭議。譬如將亞里士多德的哲學體系、托勒密的宇宙模型以及蓋倫醫學奉爲神聖不可侵犯的教條。前述諸位哲人本身與宗教無關,他們是凡人,其作品不可能是永恆的真理。於是就釀成了科學史和宗教史上的冤假錯案:布魯諾、伽利略、塞爾維特、培根等一批優秀的科學家遭到宗教的無情鎮壓。可以說,這些鬥爭與宗教本身無關,與《聖經》無關,而是教會盲目擴大教義的結果。
第三,科學與宗教的社會功能不同。在西方資本主義早期,隨着文藝復興運動的發展,科學
理念悄悄萌芽,並迅速找到了社會土壤。科學的產生和發展,恰逢其時,符合了當時社會發展的潮流。在資本主義的社會制度下,科學獲得了資本的支持,開始了300年的光輝歷程。這300年,科學自身取得了輝煌成就,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社會存在的方式,促進了文明的進步。在人們心理預期中,當科學對社會的改造功能超過了宗教對精神的改造功能的時候,人們對科學的信仰就逐漸侵蝕宗教的領地,於是乎,宗教的教義受到質疑,僧侶階層被科學家羣體所取代,成爲在各行各業最受尊敬的權威。如果說,宗教是一輛慢悠悠的四輪馬車的話,則科學就是一列高速火車,人類文明坐在四輪馬車上,雖然速度很慢,且有點顛簸,但是穩當,至少前途是可預知的,且可以沿途欣賞田園風光;而高速火車則不然,雖然速度很快,也很舒適,但是窗外景色稍縱即逝,不可欣賞,且前方是何站,究竟要駛向何方,有很大不確定性。
在科技的社會裡,在琳琅滿目、五花八門的藝術世界裡,人們追求物質財富,追求標新立異。特別是在後現代的社會裡,新生的人們似乎在質疑傳統一切。此時此刻,特別理解當年盧梭面對工業社會興起時的無奈和感慨了:“他們鄙夷地嘲笑祖國、宗教這些古老的字眼,並且把他們的才智和哲學都用於毀滅和玷污人間一切神聖的事物。”
在這裡,盧梭把社會信仰的危機歸咎於科學與藝術的流行。確切地說,我們無法回溯到過去洞悉歷史上科學與宗教的真正關係,不管科學與宗教的衝突是如何發生的,但有一點十分肯定,那就是在科學興起之日,就是宗教信仰開始暗淡之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