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有企業黨支部工作指導手冊 > 國有企業黨支部工作指導手冊 > 

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書_96 黨支部決定的撰寫規範

第九章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書_96 黨支部決定的撰寫規範

96 黨支部決定的撰寫規範

黨支部決定是指黨支部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決策安排而制定的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的一種文體。黨支部常用的決定文體,主要有工作決定、表彰決定和處分決定等。

黨支部決定的寫作要求:

(1)標題

①一般標題。一般標題分正副標題。正標題寫明作出決定的黨支部的名稱和決定的內容,由黨支部+事由+文種組成,如“×××黨支部關於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決定”;副標題寫明黨支部決定何時作出、何時公佈、何時生效等,如在正標題下注明年、月、日,文尾不再寫落款部分。

②專項標題。有些專項決定,標題中不出現黨支部名稱,而是在結尾進行署名,註明決定的日期。如“關於表彰××××年度先進黨小組、優秀共產黨員的決定”。

(2)正文

①正文第一部分,簡要寫明作出決定的原因、目的、依據。

②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寫明決定的內容、落實的要求和措施。決定是黨支部作出的,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因此行文要有決斷性,語言明確、要求具體、結構嚴謹,便於理解和執行。

③正文第三部分,提出希望和號召,不是每個決定都有這部分內容,要根據需要來寫。

(3)落款

未在決定的標題署名和註明日期的,要在結尾寫明作出決定的黨支部名稱和年月日。

黨支部決定寫作要領圖示

(本章完)

<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