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 東方圖書-免費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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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四、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繫的制度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建立在這些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經過我國60多年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特別是經過30多年改革開放不斷實踐探索,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繫的制度體系。

第一是根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社會制度系統的基礎和核心,也是社會制度系統的主要標誌和代表,體現了制度體系“質的規定性”。作爲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上的體現,反映的是國家的政體,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背離了這一制度,整個社會制度的性質就會發生變化,就背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第二是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經濟制度。基本層面的制度在制度體系中處於基礎地位,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有着重大影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基層羣衆自治制度構成了我國基本政治制度。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構成了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這兩方面的基本制度決定了中國社會的政治和經濟格局,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支柱性制度保障,反映着我們國家和社會的性質,支撐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

第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憲法爲統帥,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它立足於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了黨和人民的意志,把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使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有法可依,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了法制保障。

第四是體制與機制。中國特色社會主

義制度,還包括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這是社會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具體化和實現方式。只有社會體制機制發揮作用,才能使社會基本制度實現維護社會關係、社會性質、社會秩序的作用。如果社會體制機制不恰當、不適宜,具體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相互協調,也會影響社會基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這一整套相互銜接、相互聯繫的制度體系,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點和優勢,關係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

(二)提高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強調,必須適應國家現代化總進程,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提高國家機構履職能力,提高人民羣衆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不斷提高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要條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所在。這就一方面要求我們應當具有強烈的國家制度意識,即不論如何改革和治理,都不能偏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方向,不能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另一方面要求我們強化遵循規律的意識,即要把國家改革和治理的普遍規律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改革和治理的特殊規律統一起來,從共性和個性的結合上更好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有獨特優勢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同時,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必須適應國家現代化總進程,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提

高國家機構履職能力,提高人民羣衆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不斷提高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

(三)始終堅持和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制度是發展進步的根本保障。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需要始終堅持和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第一,始終堅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既是一種批判性思維,也是一種建設性思維。作爲批判性思維,要求我們以批判的態度改革一切不符合客觀規律和實際情況的思想、觀念和制度體制;作爲建設性思維,要求我們勇於探索、勇於創新,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動事業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二,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最終目的是破除上層建築和生產關係中不適應經濟基礎和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因素,破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使廣大人民羣衆獲得實際利益。

第三,增強制度體系的系統性和協調性。經過30多年來的努力,各方面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要看到,現在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更需要強調製度體系的系統性和協調性,努力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把改革的階段性目標和總體目標有機統一起來,把需要和可能結合起來,使改革兼顧各方面利益、照顧各方面關切,形成共同推進改革的整體合力。

第四,按照客觀規律完善制度。鄧小平指出:“我們的制度將一天天完善起來,它將吸收我們可以從世界各國吸收的進步因素,成爲世界上最好的制度。這是資本主義所絕對不可能做到的。”從世界歷史發展進程來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既體現了我國社會自身發展的內在邏輯,又遵循了人類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正是在世界歷史與中國歷史、社會主義的統一性與多樣性的辯證運動中,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特色、理論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

制度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須認識制度建設的長期性,按照客觀規律的要求,從實際情況出發,既堅定不移又循序漸進地推進各項改革,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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